Skip to content

车船税

基本概念
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《车船税税目税额表》规定的车辆、船舶(以下简称车船)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,为车船税的纳税人,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》缴纳车船税。

  • 对节约能源、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,该政策通过《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实施,并动态调整技术要求。
  • 对公共交通车船,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、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。

2007年7月1日起,与交强险同步征收,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,按年申报缴纳。

税目税额表

税目计税单位年基准税额备注
乘用车【按发动机汽缸容量(排气量)分档】1.0 升(含)以下的每辆60 元至 360 元核定载客人数 9 人(含)以下
1.0 升以上至 1.6 升(含)的300 元至 540 元
1.6 升以上至 2.0 升(含)的360 元至 660 元
2.0 升以上至 2.5 升(含)的660 元至 1200 元
2.5 升以上至 3.0 升(含)的1200 元至 2400 元
3.0 升以上至 4.0 升(含)的2400 元至 3600 元
4.0 升以上的3600 元至 5400 元
商用车客车每辆480 元至 1440 元核定载客人数 9 人以上,包括电车
货车整备质量每吨16 元至 120 元包括半挂牵引车、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
挂车整备质量每吨按照货车税额的 50% 计算
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整备质量每吨16 元至 120 元不包括拖拉机
轮式专用机械车16 元至 120 元
摩托车每辆36 元至 180 元
船舶机动船舶净吨位每吨3 元至 6 元拖船、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 50% 计算
游艇艇身长度每米600 元至 2000 元

优惠政策

日期政策
2012年3月6日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
2015年5月7日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
2018年7月10日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

改革历史

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》,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2006年12月27日

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》,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2011年2月25日